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白金領航員


創造白金領航員,將把您的USANA事業推上成功的快速跑道。而USANA以白金領航員創造者之對等獎金,讓賺錢變得更容易了!


提高您的收入潛能每週賺取一份與您保薦的每一位白金領航員開始事業的頭32週之佣金額分數(CVP)相對等比例的獎金—這32週乃是從他們的第一個禮拜五起算(例如,如果禮拜二登記加入,即從接著的禮拜五起算32週;如果是禮拜六登記加入,則從下禮拜五起算32週;如果禮拜五登記加入,則是從當天起算32週);全部佣金則自申請日開始積存。只要您新特許專營商的白金領航員身分經過八週的合格期後正式合格就開始付款。

對等比例如下:

如果保薦之特許專營商本身是一位白金領航員,即為100% 如果保薦之特許專營商本身是一位領航員,則為50% 如果保薦之特許專營商本身以上兩者皆非,即為25% 收入潛力範例您在六個月前保薦了Bob與Mary,並且幫助他們二人都成為白金領航員。

如果本週Bob賺了一張600 CVP的支票,而Mary賺了一張40 CVP支票,您按自己的身分賺得一份對等獎金。 按您的身分所得之CVP對等獎金 白金領航員100% 領航員50% 兩者皆非25%

Bob (600 CVP) 600 300 150
Mary (40 CVP) 40 20 10
加到您自己佣金內的CVP對等獎金總計 640 320 160

如果Bob 與Mary尚未正式合格,您的對等獎金將會積存直到他們達成白金領航員身分,然後會在您下次的支票付款時全部給付。
規則

1. 保薦者從他或她所保薦而成為合格的白金領航員的第一週開始賺取對等獎金;但是對等獎金只有在這名新特許專營商的白金領航員身分正式合格時才會給付。

例如:您個人保薦的合格白金領航員特許專營商Bob加入USANA第6週賺到40 CVP,第8週賺到100 CVP,第12週賺到200 CVP;並且他在第12週成為正式合格的白金領航員。而您是一名領航員,因此您所積存的(20 + 50 + 100=) 170 CVP之50%對等獎金,將在第13週一次領到,但不是在這之前。

USANAtoday首頁的Message Center會顯示出保薦者特許專營商所積存未支付的與其所保薦之每位潛在白金領航員對等之獎金額。更多詳情可以在DLM (下線管理)的 “對等獎金積存報告” 找到。

2. 保薦者所賺取的對等獎金僅限白金領航員之基本佣金(CVP)部份,而非他們得到的任何其它紅利現金或獎金(例如:速創獎金、前線佣金、對等獎金、領袖紅利等等)。

3. 保薦者只有當他或她符合佣金資格時才能得到對等獎金;若是保薦者失去符合佣金資格,他或她就不能得到對等獎金,而他或她也會喪失所積存的未支付對等獎金額。當保薦者再度符合佣金資格時,就能開始得到對等獎金,但不溯及先前喪失的任何積存額。

4. 保薦者所能享受的對等獎金比例(百分之25、50、或100),是按他或她自己正式合格(而非合格)的身分而定。有時候,一名特許專營商可能比他的保薦者更早成為正式合格的白金領航員;在這種情況下,付款就要延到保薦者的正式合格身分確定之後。

例如:您保薦的Mary,是一名正式合格的白金領航員,她在您成為正式合格領航員的那週得到200 CVP,但您還是有可能會在三個禮拜後正式合格為白金領航員。在此情況下,您還不能領取Mary佣金的50%對等獎金。

這筆對等獎金要三週之後才發放,看看您到時是否已成功取得正式合格的白金領航員身分。如果是的話,則您將收到與Mary 200 CVP對等的100%獎金;如果不是,則您只能領取對等的50%。而如果您沒有任何成為白金領航員的可能性的話,則您將會立刻收到Mary佣金對等的50%。

5. 若是一名特許專營商一週的總收入少於40 CVP時(例如:100 CVP的25%對等獎金),則USANA將予保留直等到他或她的收入累積至40 CVP或更多,或者等到特許專營商的經銷權結束。這是為了避免高成本的小額支票或直接入帳。

6. 不管任何原因,如果一名特許專營商的白金領航員地位被撤銷時(例如:產品遭退回、一名下線經銷權終止、或違反USANA的策略與程序),USANA保留可以止付或追回已發給保薦者之對等獎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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